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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季如皋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暨如皋市人社局所属单位委托公开招聘教师15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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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成“高质量教育县域样板、长三角北翼教育名城”,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春季如皋市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7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如皋市人社局所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数量

详见《2023年春季如皋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暨如皋市人社局所属单位委托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1987年5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5月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详见附件1《2023年春季如皋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暨如皋市人社局所属单位委托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持有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暂未取得的拟聘人员须在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报考岗位代码A49-A55的可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三年内取得)符合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或予以解聘)]。

(2)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上述报考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非2023年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栏目中主动说明相关信息,否则审核不通过。

(3)学历所修专业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专业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学校需要的专业。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如皋籍2023年毕业的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如皋市在编在岗教职工(含2023年已经通过公开招聘被我市教育系统正式录用或已签约的人员)以及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1月3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11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行政违法记录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侮辱学生等情形被解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不满3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公告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xxgk/xxgk.html)、如皋市教育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jyj/gggs/gggs.html)公开发布。招聘由如皋市人社局和如皋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2)报名网址:如皋招教在线网页(http://rs.rgzjzx.com:8090)。

2.报名程序及时间部署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5月29日9:00~5月31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2023年5月29日9:00~6月1日16:00。如皋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报名者完善补充,或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注明不通过原因并退回。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8小时后,请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皋市教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7623016,87623019。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6月1日17: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6月1日18:00。

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缴费确认。报考岗位代码A01-A43并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费100元(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缴纳),缴费确认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00~6月2日10:00,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方为报名成功。报考岗位代码A44-B64的,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无需缴纳笔试费。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如皋市教育局网页公告。取消的岗位,由如皋市教育局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并允许改报本次公告中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10:00~16:00。

(5)网上打印准考证。请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7日9:00~6月9日17:00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在笔试、资格复审等环节均需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为网络信息安全,报名网络每天晚上10:00至第二天上午7:00关闭,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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